噯,最近官方又有新的數據出爐了。
據說目前台灣愛滋病主要傳染途徑有二,
第一個是針對、毒品傳染,
第二個是男男之間的性行為。
這篇東西寫在PTT甲板上理所當然的又喚出了性愛衛生小組。
某同類說,他很要好的朋友跟他吵了一架。
原因是,他並沒有在得病後守身如玉、
依然是順從本能在享受性愛。
而我最近交了一個男朋友,
應該是得在熱戀期內的一個月,
我和他見面的次數卻用五隻手指數完還有剩。
『那我交這個男朋友幹嘛?』
我突然有這種疑問。
剛跟男朋友分手的F,抱怨著剛分手的男朋友。
「真是受不了了!一下子怪我對他不好、一下子怪我不夠貼心」
『畢竟這個圈子給“男朋友“這個身份太多“應該有的樣子“了。』我說。
「還是曖昧好。」
『是呀,還是曖昧好。』
我們都該知道,自己是獨立的個體,
不應該因為一個身份,而被額外要求背負某些責任或義務。
我的男朋友很理解這一點,
我也很理解這一點,
所以這一個月,我們只是有過親蜜關係的,不熟的兩個個體,
帶著男朋友的稱號。
首先,健康的同性戀們,
為什麼要在看到「男男之間的性行為」,
就急著將這些責任或污名揹到自己身上?
接著,性愛衛生小組的成員們,
為什麼急著跳出來將性行為或開放式關係掛上牌子?
該被提醒的是安全性行為,不該是禁慾或無性。
我們都太過習慣那些該有的樣子,
我們都一直被教導著那些該是什麼樣子,
然後,跟隨著那些腳步,漸漸忘了自己的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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